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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華科技”商标获浙江省著名商标称

近日,“炬華科技”商标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认定为2015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

按照《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规定,在企业申报、调查考核的基础上,经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最终确定2015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317件。炬华科技凭借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良好的企业质量信誉受到评审专家的认可。自公告之日起,炬华科技可在说明书、广告等上使用“浙江省著名商标”的字样、标志(浙江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炬華科技”文字及图形商标注册于2010年12月14日,核对使用于第9类商品。公司创立之初,就确定了走自主化的品牌战略。自商标注册以来,公司十分重视商标的管理、注册、续展等工作,专门发文制定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设立商标专管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商标的保存、管理和广告宣传等工作。“炬華科技”文字及图形商标产品已覆盖全国的28个地区及欧盟、南美等地区,目前已经持续使用五年。

获得“浙江省著名商标”的称号不仅是对公司产品品牌价值的认可,也是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肯定,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知名度、信誉度及社会公信力,同时对企业开拓市场、有效发挥品牌效应带来积极的推动作用。

“炬華科技”商标获浙江省著名商标称